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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诚聘优秀人才(宣讲会5月20日 14:30 科学楼326)

时间:2024-05-19 11:54   浏览数:次   来源:  

兰州工业学院前身是由新西兰国际友人路易·艾黎于1942年创办的培黎工艺学校,1974年更名为兰州工业学校。1989年改建为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。2012年,经教育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,改建为兰州工业学院。学校现有兰州七里河校区、兰州新区校区两个校区,占地面积1784.18亩,建筑面积82.48万平方米。

一、基本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。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品行良好,爱岗敬业,身心健康。

(三)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。

(四)年龄条件:第一层次年龄不限;第二层次50周岁及以下(1974年1月29日以后出生);第三层次45周岁及以下(1979年1月29日以后出生);第四层次(A类博士)40周岁及以下(1984年1月29日以后出生);第四层次(B类博士)35周岁及以下(1989年1月29日以后出生)。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,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。

(五)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二、引进待遇

(一)根据《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兰工院〔2022〕95号),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层次,具体待遇见表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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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,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,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,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。

(三)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符合《甘肃省“陇原人才服务卡”制度实施办法》,由学校协助申请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。

(四)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,参照副教授津贴一档标准享受校内津贴。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符合条件的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。

(五)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,按兰州工业学院差旅费报销标准,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和体检费。

三、招聘专业及人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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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引进程序

(一)报名

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截止。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,填写报名登记表(见附件),连同个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及科研成果等扫描件,投递至招聘学院联系人邮箱报名邮件同时抄送人事处邮箱jsgzb@lzit.edu.cn。邮件主题请以“应聘某某学院+本人姓名+学位+毕业学校+所学专业”命名,如:应聘机电工程学院+张三+博士+某某大学+机械工程。

(二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。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,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、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以及职称等信息。

(三)考核

由招聘学院组织,具体时间、地点由招聘学院确定。考核包括试讲、结构化面试等环节,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专业知识、教学水平、学术研究背景、科研水平和心理测评结果进行量化、打分评判。

(四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审批、备案及聘用

1.体检。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,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文件执行。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2.考察。采取调阅人事档案、个别谈话等方法,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、能、勤、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。

3.公示。学校将考核通过、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
4.审批。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。2024年12月1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。

5.备案。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备案。

6.聘用。对省教育厅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,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,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、签订聘用合同、兑现相应待遇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凡弄虚作假者,不论何时发现,一经查实,即取消聘用资格。

2.本公告如发布补充公告,以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为准。

3.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。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,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。

学校人事处电话:0931-2867559

学校纪委监督电话:0931-286144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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